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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航商在中国港口开征港口附加费问题的声明

作者: 来源: 日期:2001-09-09

    近期,部分航运杂志、刊物、网络上刊登了"中国交通部同意航商在今年下半年在中国大陆港口对集装箱货物开征港口附加费(THC)"的消息。现将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国际集装箱运价及其他服务收费,由航商自主决定或由航商与托运人协商确定,即市场机制决定国际航运的运费和服务收费。 亚洲区域内航线稳定组织(IADA)的航商拟在中国港口收取THC的行动,属于企业市场行为,无须取得我部的批准;我部也未曾收到任何组织的类似申请;因此,有报道称交通部同意航商收取码头附加费是毫无根据的。 以上情况,特此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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